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省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09-11-17来源: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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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省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林资发[2009209

河北省林业局: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上报河北省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报告》(冀林资字〔2009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林资发<2008>26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同意你局上报的改革试点方案,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把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与林业的分类经营紧密结合起来,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探索构建森林可持续经营框架和建立公开、公正、合理的采伐指标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使森林资源管理逐步实现由单纯指标管理向可持续经营管理转变。

二、细化方案,稳步实施。要进一步细化改革试点方案,认真制定内容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完善的实施意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你局要抓紧审定试点县(市、区)的试点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抄送我局,尽快启动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三、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和林业发展实际,重视民生改善,在改革试点单位和内容选择上,紧紧围绕当前林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突出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突出机制创新,处理好试点经验与指导面上工作结合的关系,处理好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关系,通过改革试点,逐步引导广大森林经营者走规模化、集约化的森林经营之路。

四、加强领导,务求实效。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不容任何懈怠和放松。要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使改革试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年底前要将改革试点情况汇总上报我局。

 

附件:国家林业局第四批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市、区)名单

下载地址:2009111784597199.doc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信息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