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焕秋率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通化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长刘化文参加活动。
检查组先后来到集安市清河镇政府广场听取了森林资源管护情况,在热闹林场听取了林场工作相关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专业扑火队建设情况。随后,检查组来到上围村小文字沟听取了打击毁林种参相关情况汇报。
通化市是吉林省重点林区之一,生态环境优良、森林资源丰富。全市林地面积97.35万公顷,有林地面积87.20万公顷,森林蓄积822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6.83%。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把林业工作摆在全市发展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例”,坚持发展、保护、利用相结合,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水平,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得到了加强,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了双增长。2016年,获第三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2017年,全市实现了连续6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国家森林城市提前一年创建成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受到国家表彰。2018年2月,哈泥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检查组对通化市“一法一例”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通化市要进一步提高对林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习与研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体系机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坚持依法治林,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突出资源管护,确保林业生态安全;强化工程建设,推进生态文明进程;着眼绿色发展,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主持会议,副市长田锡军对通化市“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市政府秘书长李涛参加活动。